我是二婚家庭,结婚前我有三套楼房,其中第一、二套是婚前就有房产证,而第三套房是在结婚前我交全款购房,有发票为证,婚后才取得的房产证,我想请问: 1.如果离婚,老公会分我的第三套房子吗? 2.如果不离婚,我怎样才能将三套房子都留给我的孩子继承? 谢谢您!
你好! 1、这三套房屋全部都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第三套房产证是婚后取得的,但是是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和支付房款,因此属于你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你老公无权要求分割。 2、建议你立一份遗嘱最好进行公证,写明你将遗产留给你的孩子。如果不立遗嘱,则你的老公和你的孩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来电咨询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2011-08-23 11:4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