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跟老公刚结婚两个月 公婆就要闹离婚 分家 现在家里所有财产都在公婆名下 我想请问财产应该怎么分配 我跟老公有份吗 能分到什么 现家里有六间住房 一个猪场 因为公公有病 最近几年家里的活都是婆婆跟老公在干 可是公公却说没有我跟老公的份 只给我们四间住房 这样合理吗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案中,双方离婚时,法院只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案件的审理。
2009-11-03 18: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