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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客欠房租,水电煤气费也拖欠不交,人又联系不上怎么办??

咨询者 : fa108751 - 上海     时间 : 2009-11-03 21:09:17    状态 : 已解决



我把自己的一套产权房租给一户房客,租期约定为1年,付三押二,3个月付一次房租。今年7月19日签订租房合同,房客先付了3个月房租,又押了2个月房租。到了10月19日,按合同规定,应当支付接下来3个月的房租了,但是我们从10月19日与房客联系,至今(11月3日)一直联系不上。房客给我们留的2个手机号码,打过去都是关机。而且,我们查了水电煤气费,房客自从搬进去后就没有缴过费,欠费数百元。目前,我们去出租房的保安那里打听到,这家房客半个多月前就搬走了,没有出现过。 现在的问题是,房客人又找不到,拖欠3个月的水电煤气费没付,人也不在出租房里住。而我又不能擅自撬开门锁进屋,或许房客的私人物品还在里面。我们合同约定,每隔3个月应当提前10天交下一季度的房租,租期为1年,甲乙双方如果违约则赔偿对方1个月的房租。 碰到现在这种情况,算不算房客违约。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才能收回我的出租房?

  最佳答案

苏村野律师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该房客已违约解除合同,你可依合同扣除其1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2、对于其欠缴的水电煤气费先以押的一个月租金垫付,要将各项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留存放,不足支付的,你先只能垫付,不至于因欠费再多收取滞纳金等,再增加费用;3、你现可按房客留的两个电话号码都发短信,将内容要写清楚,包括:其逾期交纳房租、水电煤气费等已根本违约,你通知他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扣除违约金及扣除未予交纳的水电煤气费等,不足的部分仍要求其到你处结算,并给他限期三到五日,搬出该房,逾期再不来结算及搬家,你将强行将其留存的财物搬走,届时造成的损失将都由其承担。你要将该短信保留;4、根据短信期限届至,房客仍未见人,你就可以将房门打开,若里面还有东西,你可找两个见证人见证一下,列份清单,将东西搬走,暂时存放再说,同时可将当时的情况照像为宜。以上建议,供参考。(我也刚从上海回来)

2009-11-03 21:47:17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范嬛菁   [上海]    13901616841

苏律师的说法很可行,你可以参考一下,另外,你垫付的费用及对方的违约金等可以直接在押金中抵扣。见证人最好找当地的居委会干部,这样比较有公信力些。你也可以咨询一下公证处,可否进行公证。

2009-11-04 09: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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