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8年10月份付了6万元购房定金,开发商开具了发票。后于2009年3月份付清首付款,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购房贷款等事项。办理房产证时税务部门说要按照2008年度的契税交纳,而不能按照2009年的契税交纳,这合理吗?不是说按照购房合同签订的日期来交纳当时的契税吗?
应该参照签订购房合同当日。
2011-08-25 12: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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