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我不是合肥本地户口,而且是3套房,按合肥的限购政策是不能买房的。但我看中了天目未来楼盘的一套房子,开发商明知其可能不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利用其买房心切、不了解政策,还是收取定金。交纳定金后,贷款肯定办不下来,告之定金概不退还。 开放商在收取定金之前,没有审查原告是否具备按揭贷款条件,也没有主动告知购房者。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能否要回定金? 补充一下,“三套房”是国家给安上去的。很是郁闷!我是卖掉第一套住房之后,买的第二套住房。实际上,同时只有一套住房。现在手上有少量闲钱,就想投资这个20多平米的小公寓。平头老百姓,哪来的“三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