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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债权债务?

咨询者 : fa108760 - 广西     时间 : 2009-11-05 11:04:49    状态 : 已解决



律师,你好!婚后借父母25万元来买房子,当时也写了借条,借款人是我,现在我和老公闹离婚,如果上法院借条受法律保护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借条写有4年了,我该怎么写才能得到法律保护?

  另外 8 位律师回答

于伏海   [北京]   

你好,如果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属的情况的话,那你写的这个欠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债务也要平分。

2009-11-05 11:03:32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借款时真实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的债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你可以在离婚时要求你老公偿还一半的债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05 11:03:44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受法律保护。

2009-11-05 11:0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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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正如您所言是婚后为了夫妻共同居住而借款买房,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但同时房产也应是夫妻共同财产。

2009-11-05 11:16:55

殷国丰   [北京]    13611365654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应该再写一个续期条子

2009-11-05 11: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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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可以代理13093227232

2009-11-05 12:53:17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写一个新欠条,保存原欠条。 2 。是夫妻共同债务。 3 。平均承担。 4 。但是也会涉及财产问题的。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05 17: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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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 如果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如果25万元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偿,不足的部分也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2009-11-06 08:4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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