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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论,求助?

咨询者 : fa271323 - 上海     时间 : 2011-08-26 11:52:09    状态 : 已解决



我是来自安徽的一位农民工,今年26岁,在上海青浦区富力桃园务工,于今年4月29号下午在富力桃园B区50号楼干活眼睛被水泥钉崩伤,受伤很严重,已经构成伤及鉴定,左眼几乎失明,当时给老板反应,老板说:你自己先治疗,过段时间会出医药费,我们几个工友凑了些钱就治疗了,过了一段时间,问老板报医药费他却 不承认了,作为一位老板,说话不讲信用,天理何在啊 ,然后我又去了劳动监察大队和富力桃园B区项目部,他们都相互推辞,置之不理,我现在一点办法都没有了 ,只有求助社会了,我只想讨个公道而已,现在法制社会,难道一点天理都没有吗 ?希望大家能给我评评理。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陈建良   [上海]    15300531077

到劳动监察大队、工会、青浦区建筑管理所等单位请求协调。

2011-08-26 12:2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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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工伤认定

2011-08-26 12:4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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