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我想向你们咨询下,我跟男方结婚,因感情不好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就离婚之事达成所有协议,因女方在外打工,男女双方父母代男女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说等男女双方都在家的时候就去领离婚证。之后有一次男女双方去领离婚证,在领证大厅吵了起来,负气离开,所以离婚证就没领成,一直拖到现在。现在男方突然向法院提出离婚起诉,该怎么办呢?
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是不能代签代办的,法律上是无效的。 你应该出庭应诉,搜集准备证据,做好应诉准备。依法解决你们之间因婚姻所产生的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
2011-08-26 14:05:13
1、积极应诉,之前离婚协议书不生效。 2、如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法院可据此判离。 3、如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法院将准予离婚,并由法院对财产处理、孩子抚养进行判决。
2011-08-26 14: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