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酒后打了人 头部面部都有伤 但伤的程度 我们不知道 病例在伤者那 医院也不给我们看 现在伤者要求赔偿五万 就私了 要不就起诉 我想知道 如果起诉打人的人要负哪些责任 会有怎样的后果 怎样算是构成轻伤和伤残?谢谢!
根据你的情况: 轻伤和伤残是不同的法律问题,一个是刑事方面,一个是民事方面的。 轻伤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颁布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文件确定的,是国家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依据。 而伤残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确定的,共分10个等级,主要是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 起诉打人,如果构成轻伤(注意不是轻微伤),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民事方面,应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等费用。 如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罚,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来自《法邦网》徐律师为你解答,请对徐律师解答进行评价!谢谢!
2011-08-26 15: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