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车自从10年一月购车以来,在某一路口未按车道行驶被拍到交通违法,前后一共4次,但是交警部门从没有告知我违法事实,也未对我进行处罚,马上要验车了,我就去交警大队查了一下、发现有这个事实。请问律师,交警做法有没有不妥?另外如果我申请行政复议,有无效果,谢谢.
根据你的情况: 你违法行为,依法应受处罚,交警部门有告知的义务,至于你多次违章,在法律上存在争议,没有明确规定你的问题,但是《行政处罚法》规定,第二十九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所以,交警部门没有经告知义务,属于违反处罚程序。 即使你申请复议,多数维持原决定,没有多大意义,所以中国社会法制建设还有待于完善。 来自《法邦网》徐律师为你解答!谢谢!
2011-08-26 15:5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