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女孩共同生活了好几年,我没还有一个女儿,可如今她却和别人领了结婚证,女儿好几岁了还没户口,我该找谁?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一、你们的非婚同居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但女儿没有过错,应接受处罚尽快为其办理户口事宜;二、你们两人虽未予结婚,但非婚生子女,两人都有抚养的义务,与孩子不一起生活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三、孩子无错,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尽量减少对孩子的影响。
2009-11-05 22:03:06
1 。你们属于非法婚姻。 2 。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 3 。你可以经过正当程序申报户口,要村组,四邻证明。 4 。聘请律师参加。 5 。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协商。 6 。如果不行,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2009-11-06 08:26:31
你们的同居关系虽然得不到婚姻法的保护,但是你们的女儿可以享有婚生子女的待遇,你可以起诉要求男方承担给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06 11:24:08
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对于您孩子的抚养问题需经双方协议,您的孩子已经过了哺乳期,究竟由谁抚养更为适宜,主要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可以登记,户口可以随母亲也可以随父亲登记。您可以带着相关证明到当地派出所申请,一般来说,各地政府均有相应规定,比如,北京市政府关于非婚生子女户口登记办法规定,非法生育的孩子登记入户时,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生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薄》、生父母《居民身份证》、婴儿母亲所在地《征收社会抚养费收据》、亲子鉴定证明及《结婚证》(婚内非法生育)。
2009-11-06 12:51:25
确实替你尴尬,孩子的母亲也真不够意思。关于你们的婚姻关系真的没办法救济。至于孩子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孩子直接有谁抚养以及抚养费的问题。
2009-11-11 08: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