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方是闪婚,认识一个月结婚,结婚后发现他精神不正常,08年结婚,孩子2岁,由我抚养,结婚3年从来没有挣来一分钱,经常把我打的鼻青脸肿,他从10年1月25日在精神病院住院到现在。我现在想离婚,请问我可以提出离婚吗?我想要孩子,可以吗?
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小孩在父母离婚时一般都由女方进行抚养。抚养小孩的条件一般应当包括经济能力、抚养的时间和空间、给予小孩更多的关爱和呵护、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等四个方面。
2011-08-26 19: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