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和老公一直住在他妈妈名下的房子,该房子是宅基地房,现在老公向我提出离婚,离婚后我要搬出另住,请问我可以要求男方作出补偿吗?
对于房子,由于不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要求男方补偿。
2009-11-06 12:31:09
不可以,但离婚可以分割你们的共同财产
2009-11-06 12:47:50
可以要求男方给予2年的租房补助 。
2009-11-06 13:46:17
1、如果因为男方有重大过错导致你们感情破裂你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2、如果该房屋有在你们婚后修建则你有份,如果完全是婚前的你就无权分割。 3、对于你们婚后取得的其它财产应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应分一半。 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聂本勇律师解答。
2009-11-06 15:01:55
你好,需要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确定。
2009-11-06 17: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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