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我跟我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单位两年都没给我们,后来通过劳动局要回了合同,才发现里面的内容都不一样,根本不是我们当时签的那一份,像这样的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办。我们能不能通过有关部门做字迹坚定
您关心什么问题呢?是主张单位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吗?还是别的?如果是前者,因为法律上消极事实无法举证证明,你可以依其他能够证明你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直接向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在仲裁程序中,单位为避免败诉会举证证明已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发现单位提供的合同书中内容有变化、签字是伪造的,这时才可以申请鉴定。不知我的回答,能否让你满意。
2009-11-06 16: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