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员工除身份学历资格证真实,其他资料都不属实,欺骗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员工应该赔偿因没完成订单,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吗?可以索要已发放工资吗?或扣发工资吗? 2、靠欺骗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工作表现,能否不发工资以示惩戒? 3、试用期员工没按计划完成任务,要结算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同工同酬”还适宜吗? 4、公司与员工之间,在入职前口头协商的内容,劳动法是否有法律依据?
1.员工有欺诈行为的,公司可以扣发工资。 2.可以减发工资。 3.不适宜同工同酬。 4.口头协议有证据证明是真实的,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06 21:08:17
可以适当扣发工资、开除等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1-06 23: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