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对方先打我,我被他打在地下,我随手在地上捡起的东西是刀,他又猛扑过来手抓住刀尖,我用力翻身,结果刀口碰到他的手碗,最后到派出所,说我构成故意伤害,被拘留了一个月,后来取保侯审,现在对方鉴定是轻伤,对方现在要我赔尝18000元,我不知是不是应该给他这些钱。请求您给个明确的指点,谢谢!!
对方先伤害了你,你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对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你全部承担不合理。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06 21:31:28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你的行为应是防卫过当,不构成故意伤害,定性很重要,但要看侦查机关的笔录及相应材料是如何记录的;2、现在可协商民事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伤者亦可以同刑事审判一起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3、可委托律师进行刑事部分辩护,民事部分赔偿质证(现在就可委托处理对方赔偿要求是否合理,现在能否赔偿问题);4、过错关系、民事赔偿与否、刑事定性时你的态度都会直接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个中事由到时你会“举棋不定”、“不知所措”的!建议委托律师处理为宜!
2009-11-06 21:42:56
1 。是故意伤害。 2 。要负法律责任。 3 。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 4 。聘请律师参加。 5 。如果构成正当防卫,不承担责任。
2009-11-07 09:10:09
不合理的话,可以拒绝赔偿,让对方起诉。 从你的描述来看,你应当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联系面谈。
2009-11-07 16:3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