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在广东打工中不小心扎断左手两根无名指,老板是老乡,其中老板有辞退我弟过,我小弟不走,又看在是老乡份上继续留用啦,现在在工作中扎断了手指,请问这算不算工伤?老板要不要赔偿?按那种类型赔偿?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应是工伤。老板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否则,由老板支付。若是雇佣关系,按人身损害标准赔偿。
2009-11-06 23:16:14
属于工伤,老板要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工伤津贴等。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06 23:29:49
1 。属于工伤。 2 。伤残评定。 3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 。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07 08:5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