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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遗嘱是否有效?借条需要还吗??

咨询者 : fa272040 - 辽宁     时间 : 2011-08-28 13:14:09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老母2001年10月去世,老父2010年去世.父去世后大儿子拿出在2001年11月老父写的遗嘱:内容是身边的六个子女不孝,不看望不给钱,老俩口晚年凄凉等,房子留给大儿子(18岁就在外地并在外地安家)继承其他子女无权过问。还有一张借条:9000元给二儿子买房钱不够,大儿媳给拿的钱,如还不上,房子由大儿子全权处理,其他子女无权过问。现大儿子已起诉。 但是,身边的六个子女都很孝顺很委屈,常给钱给物,遗嘱内容真的不是实情。请问六子女怎样打赢官司?遗嘱有效吗?远的香近的臭吗?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王永远   [辽宁]    13610881819

你好,为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建议你们找律师面询,看如何做才能更好地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2011-08-28 12:20:17

陈晓云   [北京]    13810012526

1、房屋是父母共同财产的,父母一人一半,母亲去世时,因母亲无遗嘱,归母亲的一半由父亲、六个子女平分 。
2、父亲去世后,因父亲有遗嘱,故父亲的一半及其继承母亲的部分由大儿子继承。
3、二儿子向父母借的钱,应向父母偿还,由于父母已去世,故其他子女有权要求二儿子偿还。
4、需要有证据证明遗嘱非其父亲本人签署。

2011-08-28 12: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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