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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继承问题?

咨询者 : fa109045 - 辽宁     时间 : 2009-11-07 20:15:27    状态 : 已解决



爸爸因病去世,爷爷奶奶健在。房屋产权是妈妈的名字。现在我们想把房子卖了,是不是得爷爷、奶奶、妈妈和我,我们四个同时签字才能卖?(我已经结婚而且有一个儿子)。如果卖了我们四个应该怎样分配这些钱?

  最佳答案

苏村野律师   [山东]    15666310909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1、该房你父亲有一半的份额,因去世而发生继承;2、继承人是爷爷、奶奶、妈妈和你,对该房继承部分各有四分之一份额,因此出卖该房应你们四个同时签字;3、爷爷、奶奶、你对该房各有八分之一的份额,妈妈有八分之五的份额(因其自有八分之四份额)。

2009-11-07 20:25:08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你们四人都是继承人,必须四人都签字才能卖。你母亲享有八分之五的份额,其余三人享有八分之一的份额。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07 20: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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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个人认为,房产证上只有您妈妈一个人名字,你妈妈一个人签字就可以成交了,因为这直接涉及的问题是合同法与物权法的问题,而不是继承问题。 (2)但是该房产出售所得金额应当由您、您爷爷奶奶、您母亲四人之间分配,首先您母亲拥有该房产的二分之一,然后您、您爷爷奶奶、您母亲再继承该房产的二分之一。 (3)如果您父亲遗嘱的首先按遗嘱继承。

2009-11-07 20:58:24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对你爸爸的个人财产。你们4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2 。你们应该同时签字。 3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08 09:5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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