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是北京银行其中一个支行的柜员,分手前几个月私自从我的京卡借记卡取走了几万块钱,当时取钱的时候她没有用我的卡,她直接上班时在柜台上自己操作取的,我本人当时并不知道,临分手前偷拿走了我的那张京卡借记卡并把那张卡给消了,在我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把卡消了,还是她自己利用工作之便干的,那张卡是前两年股票开户时办,开卡单据都有,还存有北京银行和证券公司的三方协议,还有加盖了支行印章的对账单可以清楚的看到钱是她自己取的,我该如何是好?
你女友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占你的财产,有加盖了支行印章的对账单可以清楚的看到钱是她自己取的,这些证据就充分证明了你的主张,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你女友返还财产。如需办理,请与我联系。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08 13:09:45
可以起诉返还的。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1-11 19: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