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4日正式加入公司工作,试用期2个月,每个月工资为1300元。2009年7月4日试用期满,正式转为公司正式员工,工资约定每个月为1500元。但是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投社会保险。现在公司想签订合同,想问下,是不是从6月4日至今日2009年11月8日应该支付我双倍工资。合同现在签订与不签订都的赔付我双倍工资。如果公司不赔付,我应该怎么解决,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公司发工资没有工资单,是现金形式发放。
无论公司现在是否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都有权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不赔付,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你不需提供证据,应由公司出示证据,公司不能出示证据的话,公司将会败诉的。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08 15: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