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承包的送货车,在路上所雇司机发生交通意外,造成对方方面包车上1死1伤。交警部门责任任定,还没有下来。事实是对方的主要责任,我们的已经将车停在路边避让该失控的车,结果是该车还是直接撞上我们的大货车前方。目前伤者已经在送医院,对方一直认为伤者费用应该我们负担,一再让我们垫付医疗费,从住医院开始,我们已经付了1W5K的费用。现在对方天天要求我们要为伤者负责。我们的车辆是购买了车辆的全险的。交警部门让我们伤者为大,双方都要尽力抢救伤者。现在我们能想的都在想,到外借钱凑钱,得先把交警要求的事故保证金3W先交了。而对方家属到现在一直未对伤者交过一分钱,反而无理要求我们所有费用垫付。直接把医院的催款通知15W的通知,拿给我们让我们交钱。现在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的钱,由于审批手续过多,直至今无结果。先咨询下老师,面对如此情况,伤者后续费用多少无法知道。我们无力承担那么大一笔钱。我方的货车,虽属私人。但是为一家水厂服务的送水车,签定了服务承包协议。出了此事,水厂方面有没连带赔偿责任。现在我们对对方如此的要求,是否可以置之不理?等若干天后交警部门认定责任,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责任。
你们是为了送水而出的事故,水厂属于受益人,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不低于20%。因现在交警部门还没有出具责任认定,你可以暂时不予给与对方赔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08 17:37:25
1 。 可以。 2 。交警队划分责任。 3 。依据责任承担赔偿。 4 。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 5 。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垫付。 6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08 17:12:17
你们应当停止支付款项,因交通事故责任还未认定,并参加保险,否则,很可能要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水厂作为车主承担连带责任,但承担后有权向你们全部追偿。建议马上停止给付款项,即使认定责任后,也不要盲目给付。
2009-11-08 17:45:16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未作出前,建议先行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中先行支付。由于是双方的车辆发生事故,故双方的车辆所有人都有垫付费用的义务。如经认定无责任的一方垫付了费用,则可要求对方返还。水厂方面无责任。
2009-11-08 18: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