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由银行代发工资,都没有以任何形式出具过工资清单。与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里是有标明出具工资清单的。公司说对工资有任何疑问可以去相关部门询问,问来的结果就是一张随手写的工资清单,没有署名,也没有项目具体名称。 请问一下中国法律中,有哪几条是可以保护我们这项权益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2009-11-09 11:37:57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符合要求的工资清单是其法定的义务,公司必须承担该义务。否则,就是违法。
2009-11-09 12:28:58
1 。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2 。公司必须出具工资清单。 3 。否则,劳动局仲裁。 4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09 16:34:05
解答: 公司的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2009-11-09 17: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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