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对方在外地不肯回来,有时能电话联系,但找不到人,法院说必须要对方回来才能办理,要么法院派人去外地找到对方才能办,是这样吗?要是找不到或他不回来,此婚怎样起诉离呢?听说起诉后通过法院传票或公告能办的,是这样吗?要多长时间? 问题补充: 是公告送给他本人吗?一般的时间多长,本人怎么能知道法院已办理呢?因为上次去法院法院人说不好办的,现在也不知道法院办的进展如何了。如果送不到怎么办呢?对我的问题麻烦贵律师能详细讲一下吗? 现在我要求法院公告 可是法院推三阻四 说怕担责任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1、应由法院传票传唤通知其开庭,如经合法传唤拒不开庭的,法院可依法缺席审理。 2、如无法送达的,法院可公告送达,之后再定时间,缺席审理。 无论以上哪种情况,法院都应告知你开庭时间,通知你出庭。
2011-08-30 16: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