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劳动合同签2年,但试用期是3个月,而且试用期没有保险,这样合法吗? 本人是外地城市户口,毕业后在一家私企工作半年,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上保险,要求补缴但被拒,公司说我之前的保险不给补缴,但以后可以开始交保险,我不同意,请问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让公司补缴之前半年的保险吗?之前签订的2年合同可以无视吗?
1、不合法,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交。
2、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通知后才能辞职,但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的,你可随时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仲裁或投诉的时限为2个月。如要交请律师的,宜尽早请,以便及早确定维权方案。
2011-08-31 06: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