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嫂子是浙江人,07年在安徽登记结婚。现在嫂子回到浙江声称她的户口和省份证上没有登记结婚,我哥没有权利制约她再结婚。请问我哥怎样认她户口所在地的政府部门知道她已经在安徽结婚这一事实?
1、跟你哥登记后,再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就是重婚,你哥有权起诉她,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2、你哥有权以重婚起诉要求离婚,并根据婚姻法第39、46条要求赔偿,多分财产。
2011-08-30 16:23:27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有时亦指因上述行为而形成的违法婚姻。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2011-08-30 15: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