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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问题?

咨询者 : xo11ox - 福建     时间 : 2008-11-03 12:03:57    状态 : 已解决



您好! 我想了解下租房的问题,当初我租房的时候打算租半年,跟房东签定了一张合同,那时是说住够半年退回押金,我住了一个月,因为家里某些原因,我不得不退掉,我交了一个季度房租,每月520,加押金500,一共2060。合同上写明:租金不能随便退还,退还取消押金于是我跟房东说不住了,叫他退回后面2个月的房租给我,押金给他! 他硬是不给退,说除非有人住进来,不然不退租金给我。本来打算好讲点就这样算了,押金也不要了,只要后面2个月的租金,可他就是不给。合同上面没写退房的话要提前一个月通知....这算我违约,合同上只写,交定租金不能随便退还,退还取消押金....那押金的500就当违约金给他得了吗?还是说要给违约金,还要扣掉押金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陈宗荣   [福建]    13960662021

xo11ox网友: 你2008-11-03 12:03:57 提出的问题,我个人的看法: 一、你与房东约定的租期是半年,现在你只租一个月就要退房,已构成违约。 二、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结合你所陈述的情况,房东有权不同意你提前解除合同——退房,如果你执意要退房,应当赔偿给房东所造成的损失——房租损失。只要房东在你已交纳租金的期限内(三个月内),没有将该房出租给他人,你已交的租金及押金是退不回来的。 三、你可以与房东协商解决,说服房东同意提前解除合同,你给房东适当补偿——比如,多交一个月房租,让房东退一个月房租给你。 福建双剑律师事务所 陈宗荣律师 2008-11-3

2008-11-03 20: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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