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应届毕业生,在一家房地产上班,当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三个月试用期。当时我面试时隐瞒了我已经接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事实,因为我没考上公费研究生,需自筹经费,我家经济比较困难当时犹豫该不该去上学。我干了一个多月发现公司接待需要加班到很晚,12点前下班算早的了,对我一个女生来讲很不安全,于是想辞职继续深造。但是企业不批准。扣押我工资,我是否能通过合法途径拿到我的工资?谢谢~~~
依法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应结算工资。
2011-08-30 22:25:04
1、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2、无论是因为什么原因离职,一定要妥善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工作交接; 3、法律规定工资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011-08-31 16: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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