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朋友一起向一个朋友借款,一共借了76万,借条是我本人出的,钱是我朋友直接打到我那朋友卡上的,后来我那朋友逃掉了,我一分钱都没拿,我现在得还这76万,我已经还他了18万,他现在要起诉我,我是否可以因为钱我没有拿,直接打到我那跑走的朋友卡上,而减少承担还款?或者说是承担一半,还是得全额承担?
你属于连带责任债务人,负有偿还全款的义务。你在还完债务后,可以向另外一个债务人追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10 1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