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7年7月给在北京的朋友借了一万五千元,打进他的农行卡里,说好短期内就还,可是如今两年了,他的电话也停了。我拿打款凭证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吗、【没有他的住址】
如果已经超过两年,那么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对方提出,法院将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2009-11-10 17:20:49
(1)要有2007年11月份以后催要款,或他答应给您款的证据的证据。 (2)到他住所地法院起诉。
2009-11-10 17:42:35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该借款若没有书面的还款期限,应适用最长时效二十年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何况法院立案是不会主动审查时效的;汇款凭证是款付予对方的证明,若有电话短信曾催过款的证据就更好些;可委托当地律师根据你提供的线索确定对方的现送达地址,完善起诉的必需要件。建议诉讼,应是有保障的。
2009-11-10 17:53:53
1 。依法到法院诉讼。 2 。提供充分证据。 3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2 15: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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