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向我朋友借了3万块钱,用于资金周转。借条上写的是2009年7月份还清,可到了11月份,也没见他还钱,而且现在人也找不到了。现在我朋友手上有那人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工具,而且现在也能找到他的妻子和儿子。我想知道,我朋友现在能卖那人的设备和工具吗?如果要起诉,应该起诉到哪里,怎么起诉。他的妻子有责任还我朋友这笔钱吗?
你的朋友虽然是他的债权人,但是无权私自处分他的财产,可以申请法院查封他的财产,然后起诉,判决胜诉后,你的朋友直接执行被查封的财产,这样做才能不违法,还能保护你朋友的合法权利。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10 22:28:02
对于债务人的财产你不能擅自处分,必须通过法定程序维护你的权利。你可提起诉讼,同时,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措施,以以利于将来生效判决的执行。起诉法院应当是被告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借条、财产保全申请书等。债务人的妻子有偿还义务,可列为共同被告。 沈阳赵律师。
2009-11-11 10:20:59
1 。你的朋友依法诉讼。 2 。依法保全财产。 3 。判决后,依法执行。 4 。债务人的妻子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2 15: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