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现有一套红莲北里两居室房子,是我父亲单位的福利房。当时是父母的工龄购买的,母亲在几年前去世,现在父亲有没有权利自己对这个房子处置。
你好! 此房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去世后,你跟你父亲平均继承属于你母亲的份额,因此目前该房的状态属于你和你父亲共同所有,你父亲无权在没有经过你认可同意的情况下处置该房。 如解答有不详细之处可以来电咨询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2011-09-01 12:38:15
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各人一半,你母亲的一半在你母亲去世后成为遗产,应当由你父亲和你们子女共同继承。你父亲只能处理自己的财产,不能处理你母亲的财产。 欢迎携带相关资料到律师事务所来当面咨询,免费解答。如需律师帮助,专业高效、经验丰富、收费公道的律师团队可为您设计最佳诉讼或非诉方案、提示法律风险、依法收集证据、助您维权。 刘子若 律师 北京市中恒律师事务所 (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1号楼505室) 咨询热线:13910524458 电邮 lawyerliuziruo@163.com
2011-09-01 12: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