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是结婚之前买的,房产证名字是老公他们一家的,婚后还的按揭.房子的主贷人是我老公,现在我们要离婚,老公是否会以工资已平时收入已花完,贷款不是他本人还为由,或者捏造假借条,让我无法分割到按揭部分呢?我的权利如何主张?
你好,证据证明你们属于共同财产部分进行分割,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2011-09-03 22:02:30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2011-09-03 22: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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