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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婚离婚问题?

咨询者 : fa273880 - 北京     时间 : 2011-09-01 11:06:35    状态 : 已解决



我老公是现役军人,我是地方人。 之前我向他提出离婚,他怀疑我有外遇一直不同意,现在我跟老公分居16个月了,他现在突然提出离婚,半个月前他们部队领导找我谈过,我答应回家考虑孩子归属问题,但一直没给予答复,现在他起诉到了军事法庭。 我想问的问题是: 1. 如果他起诉的内容我不接受,是否可以转移到地方法院审理?因为我是地方人。 2.分居这1年多孩子由我带着,他没有给过一分钱,而我已经3年没有工作了。现在如果协议离婚,除了孩子的抚养费以外我是否可以申请他支付我扶养费,如果可以是可以申请3年的还是申请分居这1年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麻烦清律师看清楚, 我说的是给我的扶养费,而不是给孩子的抚养费~~ 多谢

  最佳答案

郭军律师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1、不可以转到地方法院审理。 2、男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你不能要求他支付你这几年的抚养费。但是你因为生活困难,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方给你一定的帮助。 3、如果5万块钱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中,那么你应当承担一半的还款责任。 4、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你有权要求平均分割。 5、你有证据证明男方有婚外恋的情形,你可以要他支付你精神赔偿金。

2011-09-01 12:21:39

  另外 1 位律师回答

张华东   [北京]    13911856297

你好!军婚离婚,需要所在团级及上政工部门的申报

2011-09-01 11: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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