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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公积金?

咨询者 : fa273471 - 北京     时间 : 2011-09-01 10:59:07    状态 : 已解决



请问是法定的必须缴纳的,还是可交可不交?我公司总部在深圳,总部的员工都给缴纳了,但是我们北京分公司的就没有给缴纳,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背相关规定?如果起诉能否胜诉?多谢答复!

  另外 5 位律师回答

张华东   [北京]    13911856297

你好!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之规定,与社保一样,应该是要交的;你可以与公司协商。

2011-09-01 11:51:50

郭军   [北京]    13269016316

你好! 不是必须缴纳的,建议你跟单位协商。

2011-09-01 12:12:42

刘子若   [北京]    13910524458

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

2011-09-01 12:42:41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单位应予缴纳,否则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投诉

2011-09-01 15:47:44

赵江涛   [北京]    13031008678

不是必须的

2011-09-01 16: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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