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质证庭审上,医院对我们提出的问题没有任何解释,法医也不给与认定,法官说:我不是医生,我不懂医,我无法认定,并坚持要将不真实的病历送鉴定机构鉴定,我该怎么办?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医患纠纷中,医院要对医疗行为的合法合理进行举证,包括申请鉴定,医学方面较专业,法官不懂,亦是情理之中,具体证据质证,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是否需要鉴定,对病历的形式上就能质证出涂改的,是不必再进行鉴定真伪的。如是,将鉴定的义务分配给患者方更是增加了患者的负担,但法官当庭确定了,若你方不申请,法官就会以该证据你方未予鉴定,无法支持你方认为病历造假的事实,作出该证据对你方不利的结论。因此,建议把你方的意见通过书面提交给法庭,但仍要申请鉴定,这个度如何掌握最好委托律师具体操作为宜。
2009-11-11 07:09:52
1 。 法医应该依法鉴定。 2 。如果鉴定有错误。 3 。你们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4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1 08:0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