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经人介绍,相处一段时间后男方送金首饰给女方,也跟男方同住,后来知道男方不适合自己,就带着他送的金首饰走了,请问这构成什么
属于赠与,不需要返还。
2011-09-01 20:07:26
构成民事纠纷,男方有权要求返还.
2011-09-02 15: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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