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电脑城商家,在正常的经营环境下,物业以各种理由要我更换铺面位置,但我不愿意更换。因为我现在铺面的位置比要换的位置好! 其中合同中有几条条是:1: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出租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和本商场的整体规划,需要调整承租方商位时,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出租房调整! 请问我该怎么办。难道必须受合同的强制约束么?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该合同相应条款应属“霸王条款”,应作对格式合同提供方不利的解释,即:1、出租方不经协商一致,不能单独解除合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2、依法律及合法的规划,配合调整是可以的,但不能无条件,要考虑因此给经营户造成的损失承担问题。以上咨询,供参考!
2009-11-11 13:58:55
该合同中的第1、2条款,对你明显不利,根据该条款,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调整铺位,你作为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该合同签订后即为有效合同,应当依约定履行,否则,属于违约行为,后果肯定对你非常不利。 若协商未果,唯一的渠道是通过诉讼解决,即起诉请求法院确认上述1、2条款显失公平并撤销,以维护你的民事权益。 沈阳赵律师。
2009-11-11 14:03:34
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 电话:13031008678 E-mail: jiangtaozhao@sina.com 个人网址:http://www.beijingdalvshi.cn 北京赵江涛律师
2009-11-18 15: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