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 您好:我想向您咨询一些对于婚姻的自我保护方面,我不明白的事情。事情是这样的:现在我们还没有结婚,但是我害怕,我们结婚后,我丈夫会有第三者,那样的话 我会向他提出离婚 。在这前提下,如果我让我的男朋友给我写一份保证书,内容是 如果丈夫有了外遇,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那么 丈夫将赔偿女妻子10万元。这样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这样的不生效,那我怎么写这个合同才能生效?
在司法界,向你这样的情况很多,但对于该约定的效力问题一直是司法界争议非常大的问题,发生纠纷后各地法院对协议认定也各不相同。我只是说出自己的观点:我认为从一个民事法律行为的角度来看,该协议的订立主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人,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约定的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该行为是有效的民事行为。既然有效就应该收到法律的保护。从一个合同的角度看,该协议实际上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但从约定角度看你的约定明显不明确,男方有外遇是否必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无从举证,况且男方有外遇的证据作为女方是很难取到的,所以你的约定尽管在法律上有效,但你所附的条件实际上很有可能因无法举证而不可能成就,你也就永远无法得到条件成就后10万元赔偿。
2008-11-09 09:5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