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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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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纠纷1?

咨询者 : fa274391 - 广东     时间 : 2011-09-02 13:00:24    状态 : 已解决



双方经人介绍,相处一段时间后男方送金首饰给女方(女方也有要求,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了),刚买完首饰时没拿,是他后来给的,也跟男方同住,后来知道男方不适合自己,就带着他送的金首饰走了,请问这构成什么。构成犯罪吗? 如果私下协商调解,男方要求返回应该全数返回吗? 因为女方觉得名誉也受损了,该怎么办 

  另外 2 位律师回答

吴君瑜   [广东]    13421398256

未结婚登记 的,彩礼应该退回。

2011-09-02 14:10:24

张勇   [广东]    13418954058

1,没有结婚登记 的,彩礼应该退回。

2011-09-03 07: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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