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姐姐都是30几和40几的人了,母亲前二年生病过世,父亲最近又找了一个老伴,但是个外来人员,请问从法律上讲,我们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继母和照顾她带过来的子女(一个已工作,一个还在读书)?
因继母过来时,你们已成年,所以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2011-09-02 14:26:58
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的继母子女关系的,不用承担赡养继母的义务。
2011-09-02 13:38:04
因继母未与你们形成抚养关系,故你们不必赡养她
2011-09-02 14: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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