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1992年结婚现在准备离婚 房子是他父亲单位的房改房,产权证是他父亲名字可当时1994年是我们出钱买的。如果离婚我能要求分我一半吗 ?因为我没地方住我可以继续使用这套房屋吗
1 。可以继续居住。 2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可以依法分割。 4 。提供你们出钱的证据。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2 10:03:26
你不能主张对该房进行分割,除非他父亲同意,因为登记的所有权人是他父亲。就法律而言,该房属于你们与他父亲的共同财产。应当首先通过诉讼进行确权,即确定为共有,你为共有人之一。
2009-11-12 12:35:18
能证明由你们出资买的,就就有权利分得一般,但是需要先到法院起诉要求确权。 目前你有权利继续使用这套住房。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12 14: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