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 现在因为公司和工作氛围的关系,想离开,与老总商讨的结果是,没有补偿金,可是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五年多,而且不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才要离开,我是想得到这笔补偿金的,我的理由就是: 1.公司里没有原则,没有发展的机会,独权性太重。 2.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没有到期的期限。 3.现在我的职位已变动,但是没有变更合同。 4.公司从来没有给员工发放每月工资明细单。 5.(这点最重要,个人认为)在公司工作期间,08年10月份怀孕流产(自然流产,没有证据),09年6月份怀孕,8月又流产(这次是在医院做的手术),现在身体状况不好,不想工作了,想专心养身体。 针对第五点我可否去医院开个证明,证明身体原因需回家养身体? 这样做的话我可否拿得到补偿金,如果拿得到可以拿到多少? 谢谢了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你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就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没有,则公司不支付补偿金是合法的。如你所述,还无法确定公司有相关情形。生病住院及休养有一定的医疗期,在期限内公司应支付相应的医疗待遇,但不是无限期的。公司因你无故旷工等到对你作出处理,你有得不到补偿金的风险,慎虑!
2009-11-12 10:38:05
1 。公司如果违法,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合理的期限内,应该享受医疗待遇。 3 。上班最好。 4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2 14:02:15
律师认为你没有必要回去上班了,单位严重侵犯了你的劳动权利,你应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你经济赔偿金、生产期间的所以费用。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2009-11-12 14: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