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9月9日在中个所卖出一套二手房,约定于2009年12月18日前过户,因房子涨得太快,买主于2009年11月3日又付了27万房款,现在这房子涨到了80万元,我现在想违约还来得及吗?(房产未过户)
只有买房有违约的行为,你才可以解除合同。
2009-11-12 13:34:06
若买卖合同已经签订并履行,房屋涨价的利益应当归属买受人,你想解除合同已经不可能。与是否过户无关。 沈阳赵律师。
2009-11-12 13:35:22
1 。你们是否签订买卖合同。 2 。房屋是否已经实际交付。 3 。房屋涨价应该归买主。 4 。返回很难。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2 13:50:07
你违约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赔偿的。
2009-11-12 13:52:50
如果您要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最好不要毁约,否则您赔偿对方的损失可能跟你房子涨的价钱差不多。
2009-11-12 20:17:24
如果要违反约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们建议你不要违约!
2009-11-16 13: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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