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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买卖?

咨询者 : nbaffile - 浙江     时间 : 2009-11-12 13:29:16    状态 : 已解决



我于2009年9月9日在中个所卖出一套二手房,约定于2009年12月18日前过户,因房子涨得太快,买主于2009年11月3日又付了27万房款,现在这房子涨到了80万元,我现在想违约还来得及吗?(房产未过户)

  另外 6 位律师回答

魏国鹏   [北京]    13121048109

只有买房有违约的行为,你才可以解除合同。

2009-11-12 13:34:06

赵井燕   [辽宁]    13019349228

若买卖合同已经签订并履行,房屋涨价的利益应当归属买受人,你想解除合同已经不可能。与是否过户无关。 沈阳赵律师。

2009-11-12 13:35:22

刘家人   [河南]    13598216005

1 。你们是否签订买卖合同。 2 。房屋是否已经实际交付。 3 。房屋涨价应该归买主。 4 。返回很难。 5 。聘请律师参加。

2009-11-12 13:50:07

牛国荣   [北京]    15810115959

你违约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赔偿的。

2009-11-12 13: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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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要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最好不要毁约,否则您赔偿对方的损失可能跟你房子涨的价钱差不多。

2009-11-12 20:17:24

  []   

如果要违反约定,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我们建议你不要违约!

2009-11-16 13: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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