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08年的时候因为跟人发生口角,捅了别人两刀,伤势不轻也不重,会不会坐牢??坐牢的话大概会坐多久??私了的话是不是必须在派出所解决??可是我们找不到受害者应该怎么办?打官司能打到不用坐牢或是假释吗??有录像没其他的物证。 还有,是不是过了追诉期受害人就不能起诉了,检查机关也一样,我在刑法上面看到的。 一刀在大腿上,流了几滴血,另一刀从胳肢窝后面捅的,听说快靠近心脏了,流血挺多的,当时衣服就染红了。 就这样,我在旁边看的很清楚...
如果是轻伤以上级别的话,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1-09-04 16:20:15
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要判刑。
2011-09-05 18: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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