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的住房供暧费一直没有交付,这间住房是我母亲的名字,我本人北京户口二级重残,我母亲一直不愿把这间房的户主改成我。现在供暧部门把我母亲告上法院,她要我去交付这些年的欠费。 这间房,是我家老房拆迁后分给我们的。我也是其中的被安置人员,由于当时名额与面积不符,我母亲就多付了五万余元。如今我实际居住,房屋的户主是她。 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这供暧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我是重残人员,我有必要交这费用吗? 谢谢
你好! 应当由你母亲承担
2011-09-03 12:47:18
对方起诉房主,应由房主缴纳.你母亲要求你缴纳没有法律依据.
2011-09-03 14:32:09
要求你缴纳没有法律依据
2011-09-03 15:4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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