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河洞乡河洞村内洞小组村民。我小组与河洞村委会山林权益纠纷山已僵持近半年,但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主观因素在于河洞村委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李兆生想独霸内洞南山片区的山林权,以达到他无止境的贪污和私吞庞大山价的目的;无止境的贱踏村民的正当权益。经走访村民后保守统计(有详细资料),河洞村委会现霸占村民山林面积10000多亩,李兆生贪污私吞村民山价高达400000元以上,但是由于官官相护,我们已将事情已反应到了市里,还是没有结果,现在我们该怎么办?还是继续上告吗?难道现在的共产党就是这样的一个办事方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