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两外两个朋友一起合资开了家餐饮店,具体出资时我出了3.95W,朋友B比我多出6000,朋友A出的是50%,也就是说我和B共出了50%,但是这是笔糊涂账,因为开始都没签合同,所有经济权全部掌握在A手中。而店面不景气,亏损了,现在打出去了,不过从开始到现在我都没拿回一分钱.我手上只有一张A写的3W元的合作开店的条子,请问我要怎么才能拿回属于我的钱?通过法律途径要经过什么程序
你好!S律师解答如下:你们应属合伙经营性质(普通合伙)。现时情况下,你可依据A写的出资证明,要求根据合伙饭店的现状已是亏损状态,要求清算,双方协商一致自己清算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清算,按出资比例适当收回出资。
2009-11-12 18: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