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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继承的问题?

咨询者 : fa274982 - 河北     时间 : 2011-09-04 10:08:49    状态 : 已解决



我母亲去世了,我父亲再婚并且又生了一个女儿,但那个房子的名字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应该是谁继承,那个女儿有继承权吗?

  另外 3 位律师回答

李洪秀   [四川]    18982769856

您好!如果房子是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您父亲有一半的产权,您母亲的那一半您父亲也有继承份额,这两部份加起来,属于您父亲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在您父亲逝世后,那女儿是有继承权的。

2011-09-04 09:49:34

闫建秋   [河北]    18932918019

根据你的介绍,在未留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由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按份继承。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2011-09-04 12:13:40

王献锋   [北京]   

首先要看该房屋是不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所谓共同财产即你父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该房屋的一半你的母亲,你母亲去世后,你和你的父亲以及你姥姥、姥爷共同继承该房产。如果该房屋时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母亲去世后有你和你的父亲和你的姥姥、姥爷继承。继承份额原则上个继承人均分。

2011-09-04 2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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