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去世了,我父亲再婚并且又生了一个女儿,但那个房子的名字写的是我母亲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应该是谁继承,那个女儿有继承权吗?
您好!如果房子是您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您父亲有一半的产权,您母亲的那一半您父亲也有继承份额,这两部份加起来,属于您父亲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在您父亲逝世后,那女儿是有继承权的。
2011-09-04 09:49:34
首先要看该房屋是不是你父母的共同财产,所谓共同财产即你父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该房屋的一半你的母亲,你母亲去世后,你和你的父亲以及你姥姥、姥爷共同继承该房产。如果该房屋时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母亲去世后有你和你的父亲和你的姥姥、姥爷继承。继承份额原则上个继承人均分。
2011-09-04 20: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