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把我的手机收了,但是我给老师的时候是关机的,等老师给我的时候手机打开了不说而且还打开了我的很多文件,你说这样算不算是侵犯我的隐私权。
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你的老师只是打开了你的手机,但不能就此认为侵犯了你的隐私权。
2011-09-05 08: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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